韶關市武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廣東省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韶關市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韶關市武江區科學技術局、韶關市武江區商務局牌子。
第三條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經濟和信息化、商務管理、科技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備案、審批、轉報等工作;指導協調對外經貿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外經貿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參與協助各種外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分析全區對外貿易形勢和進出口現狀,提出促進全區外經貿工作的建議。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并做好相關信息發布,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數據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編制區級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服務業等產業企業的技術研發、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及技術研發項目審核、上報和辦理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及現代服務業等企業技術研發與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五)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綠色制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六)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轉移規劃,研究協調產業轉移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七)負責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
(八)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九)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十)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指導、協調企業開展產學研結合,指導和推薦企業申報實施省市科技計劃項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組織、推薦本區企業申報科學技術獎評審、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產品。
(十一)協調管理全區科技計劃并監督實施,編制本區科技經費預算并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十三)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落實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
(十四)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安全生產、國防動員和人才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擬訂支持工業、信息化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3.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區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區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
第四條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財務、機構編制、衛生健康、工青婦和后勤工作;負責辦理與本單位有關的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和行業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
(二) 招商與外資工作股。擬訂招商引資計劃,協調和指導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規劃及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編制投資指南和招商項目;參與組織全區大型外經貿洽談、招商引資、展銷等活動;組織開展投資促進信息化建設,負責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聯系交流。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跟蹤和服務工作;綜合研究和分析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備案、審批、轉報等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加工貿易企業的進出口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報。擬訂全區外貿進出口年度計劃;負責國家和省市相關外貿扶持、開拓資金的管理;指導監督本區企業參加境內外各類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活動。
(三) 經濟運行綜合監測股。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并匯總商貿領域相關經濟數據,編制并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商貿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并匯總商貿領域相關情況形成綜合性分析報告。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協調解決,提出有關建議。
(四) 工業節能與信息化股。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綠色制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后產能相關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商貿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國民經濟動員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政策措施并協調落實,監測相關行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推動工業領域的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指導協調信息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擬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承擔信息網絡設施建設的規劃、管理有關協調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動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組織實施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應用等標準規范。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
(五) 技改創新與產業及園區工作股。擬訂并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提出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擬訂工業產業政策措施并協調落實,分析有關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相關重大項目建設。推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組織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數字經濟、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實施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計劃;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技術中心建設和行業技術創新及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負責區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商貿、科技領域重點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審核、上報和辦理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指導組織實施產業轉移規劃、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提質發展、擴能增效、招商引資和科技進步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六) 商務股。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服務業(含批發、零售、物流業等)行業管理;配合上級部門擬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農產品流通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承擔有關重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租賃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七) 科技創新股。擬訂企業科學技術管理創新普及的規范性文件及相關規劃、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企業開展產學研結合,負責科技計劃項目推薦申報、管理監督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組織、推薦本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產品、研發機構建設、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等申報工作。
(八) 科技綜合服務與社農股。負責科技統計管理和監測評估;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專業鎮技術創新和區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組織推薦國家、省、市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工作;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科技人才工作的方針和部署,研究制定武江區企業科技人才工作政策。
(九) 中小企業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范服務。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融資的政策措施,推進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梯度培育。組織開展各項涉企培訓、學習、政策宣貫等活動。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 現代服務業與電子商務股。擬定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體系和平臺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應用;促進網絡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業態發展。推動現代服務業和制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現代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第五條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0名。
第六條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聯系人:王艷
詳細地址:韶關市武江區建設路29號(武江區科創園內),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