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制定背景
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是響應《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激發消費活力的重要舉措。為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消費潛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
二、制定依據
(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二)《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
(三)《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第一批)公告(韶武府〔2020〕13號)》
三、主要內容
《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全文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為支持范圍。主要明確了適用范圍是武江區域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證照齊全的臨街商鋪。區域要求是大型商業綜合體不得超過紅線范圍,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證照齊全的臨街商鋪外擺區域不得超過建筑滴水線。同時需符合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等相關規定,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公共停車位等。
第二部分為申請流程。主要明確了辦理商業外擺促銷須提交的資料及程序。申請需提交(1)經營主體資質證明(大型商業綜合體提供產權證明、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證照齊全的臨街商鋪提供營業執照);(2)外擺活動方案(含區域范圍圖、外擺時間、安全保障措施等);(3)安全承諾書(承諾遵守相關規定,維護市容秩序)。中心城區(新華街道、惠民街道、西河鎮、西聯鎮)向區城管部門申請;江灣鎮、重陽鎮、龍歸鎮向屬地鎮街申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公示。
第三部分為管理要求。主要明確了經營者的義務以及違規處罰措施。經營者一是要規范經營,外擺商品需擺放整齊,不得影響行人通行;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散發傳單等擾民行為;二是要環境維護,負責外擺區域清潔衛生,每日收市后及時清理;配合城管部門開展日常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外擺資格并依法處罰。
第四部分為實施時間。主要明確了通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四、政策解讀途徑
在文件印發后10個工作日內,將在武江區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刊登該規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讀。
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韶武府規〔202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