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韶關市武江區地方公路管理站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及人員構成情況
韶關市武江區地方公路管理站于2014 年經韶關市武江區編委(韶武機編[2014]1號文件)批準成立,《韶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認定武江區行政類事業單位的通知》(韶機編辦發【2015】112號),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調整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單位地址位于武江區惠民南路128號武江區政府三號樓二樓。內設辦公室(計財股)、基建股、養護股、路政股4個職能股室,西河、西聯、重陽、龍歸、江灣5個農村養護道班。核定事業編制10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股長(主任)4名。
1、辦公室(計財股)
負責單位文電、會務、機要日常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以及黨群和紀檢監督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計劃生育、信訪、接待和培訓等工作。負責計劃財務管理工作。編制轄區內農村公路規劃、建設計劃、養護計劃,農村公路路況交通情況的統計調查和信息化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做好站年度投資計劃及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政、事業經費的審核報銷;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按時報送財務和各類經濟報表。
2、基建股
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按分級管理規定,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審核,施工許可審批,組織或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
3、養護股
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按分級管理規定,組織或指導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編報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預算,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采取措施提高路況,保障公路暢通。
4、路政股
行使轄區內農村公路行政管理職能,保護路產,實施路政巡查,審批鄉村公路路政許可,維持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做好轄區內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編報農村公路防災、抗災、搶險應急預案,配合當地政府做好農村公路交通戰備、應急搶險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編制人數10人,實有人數9人,退休人員2人,臨時工4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養護方面
組織縣道公路養護、養護道班、鄉村公路養護公司對縣道74.766公里,鄉村道396.342公路進行日常養護,公路水毀搶修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努力提高公路的養護質量和服務水平,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2、工程建設
完成縣道X313線山焦至沙園段(K12+300至K16+000段)3.7公里、縣道X322線沙園至重陽段(K2+000至K7+940)5.94公里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督促、指導各鎮完成通自然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完成7個項目2.81公里,組織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17個項目完成驗收里程12.68公里。
3、路政管理
組織路政管理人員加大路政路政巡力度,及時清理公路路障,制止路政違法案件,有效保護路產路權。
4、安全生產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安全生產制度要求,根據地質條件、汛期、黃金周、節假日等重要時段,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定期與不定期、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全年沒有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5、以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為載體,全面落實上級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把黨風廉政融入到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的建設之中,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5年實際收入5278萬元,其中:
1、財政補助收入5169萬元,主要包括(1)X318線龍歸至江灣路面大修工程項目中央資金4170萬元;(2)X322線犁市至萬侯路面改造工程中央資金316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105萬元,主要包括2014年養護經費100萬元。
3、其他收入3萬元。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基本戶利息收入3萬元。
三、支出決算說明
2015年實際支出526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5169萬元(全屬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上級撥款支出94萬元。
(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1萬元,從養護包干經費中開支,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2%。具體明細如下:
科目名稱 |
金額 |
說明 |
工資福利支出 |
44 |
在職在編人員及合同工工資補貼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8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 |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
8 |
其中退休人員費用3萬元,住房公積金5萬元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1 |
購買電腦 |
合計 |
61 |
|
2、財政補助項目支出5108萬元,為工程項目工程款及管理費用支出,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8.8%。具體明細如下:
科目名稱 |
金額 |
說明 |
公路改建 |
4198 |
其中X318線龍歸至江灣路面大修工程項目中央資金4170萬元 |
公路養護 |
295 |
其中農村公路養護道班工人工資社保37萬元。 |
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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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用于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
388 |
其中X322線梨市至萬侯路面改造工程項目資金316萬元。 |
合計 |
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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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5.87萬元,其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為4.9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4.75萬元(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4萬元),公務用車兩輛,平均每輛2.38萬元。
3、公務接待費0.21萬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設經驗交流和工作檢查。
附件:部門決算公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