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負責全區離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負責所管理的離退休干部的政治學習;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干部的醫療保健工作、看望慰問工作、喪事處理工作;檢查督促落實離休、退休干部的“兩個待遇”。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部門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是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的掛靠機構,負責全區離退休干部管理的工作機構。區委老干部局2017年有離退休人員51人,其中離休6人,退休45人。
第二部分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度總收入622.5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18.5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618.0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3.33萬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活動支出減少。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相同。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相同。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相同。
5.其他收入0.5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01萬元,下降66.4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減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度總支出622.5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619.4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5.1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工資福利、公用經費、項目支出等,比上年決算數減少97.45萬元,下降50.61%,主要原因是活動支出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90.19萬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保障類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4.46萬元,增長15.14%,主要原因是保障類支出增加。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支出32.1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獨生子女費。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95萬元,增長22.74%,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醫療增加。
4.農林水(類)支出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山區創業青年培訓經費,與上年決算相同。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618.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18.0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2.27萬元,增長22.2%;主要原因是離退休干部保障類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61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19.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3.59萬元,增長22.46%;主要原因是離退休干部保障類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95.1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活動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482.13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慰問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8.06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30.6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1.42萬元,主要用于獨生子女費;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2萬元,主要用于山區創業青年培訓。
三、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中共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老干部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為0萬元。
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與上年相同。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94萬元,比上年增加11.63萬元,增長503.46%。主要原因是:經費分類調整。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我部門未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