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關市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
二、 部門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工商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場主體登記,推進工商注冊制度和電子化登記管理,提供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監管其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市場主體信用分類,開展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監管流通領域市場行為。擬訂便利營商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支持轉型升級,推動市場主體持續健康發展協助其開展黨委和黨建工作。規范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經營行為。監管保護商標和特殊標志的使用。指導監管廣告活動。監管經紀活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管理,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拍賣行為。查處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等經濟行為。負責消費維權及社會監督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及有關服務的監督,指導消費維權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全區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等。以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區局本級和下屬2個單位(12315投訴舉報中心和區消費者委員會沒有另列賬戶,他們的經費收支一并并入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賬目)。為正科級建制單位,設區局黨組。
第二部分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表
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總收入1498.5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498.5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496.0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07.45萬元,增長25.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車補、住房維修、補貼等費用。
2.其他收入2.4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65.07萬元,下降101.53%,主要原因是上年增加了因機制改革銜接原因推遲補發的人員工資及補貼支出。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總支出1510.8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510.8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33.38萬元,主要用于打假工作、打傳工作、工商信息化建設工作、工商執法辦案、工商市場監管工作以及緝私專項工作等方面。比上年決算數減少8.79萬元,下降0.71%。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創文鞏衛工作。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創文鞏衛決算數列入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3.8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7.45萬元,增長66.47%,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員工資增加;二是養老保險改革,增加了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支出;三是增加了在職人員死亡撫恤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8.5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1.25萬元,增長41.22%,主要原因是每年七月社保基數調整。
5.住房保障支出87.0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76萬元,增長9.78%,主要原因是每年1月公積金基數調整。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496.0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96.0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92.1萬元,增長14.7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造成的人員經費支出。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510.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10.8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了206.95,增長15.87%,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造成的人員經費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33.3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日常開支、打假工作、打傳工作、工商信息化建設工作、工商執法辦案、工商市場監管工作以及緝私專項工作等方面;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創文鞏衛工作;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3.87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的工資發放,在職人員死亡撫恤金,養老保險改革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8.5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社會保險費;住房保障支出87.0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
三、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0.21萬元,完成預算13.43萬元的76.02%。其中: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67萬元,完成預算12萬元的80.5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54萬元,完成預算1.43萬元的37.76%。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42萬元,下降4.11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0.47萬元,下降4.6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05萬元,增長12.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經費開支;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工商局今年新增了“馬上辦”、“多證合一”的業務,為了更好的落實市局任務,各縣區工商局今年進行了多次業務交流,其中有些縣區工商局離市區遠,來到市區已是中午時間,我單位進行公務接待。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67萬元,占94.71%;公務接待費支出0.54萬元,占5.29%。具體情況如下: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9.6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9.67萬元,2017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8輛,主要用于車輛維修,車輛保險、年審以及汽車油費。
2.公務接待費支出0.54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區局機關發生國內接待共18次,接待人數共187人。主要包括縣區工商局來人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7.05萬元,比上年減7.46萬元,降低11.13%。主要原因是:貫徹中央、省厲行節約的精神,從嚴控制機關運行經費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98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9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6輛;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5個,共涉及資金99.26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