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韶關市武江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公眾意見的函
為充分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科學編制《韶關市武江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參照《韶關市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韶關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我局組織起草了《韶關市武江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30天。請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群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修改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反饋至武江區衛健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由單位提出的話加蓋單位印章,不受理匿名反饋和電話反饋。
聯系地址:武江區建設路18號武江區衛生健康局
聯系電話:8739691
電子郵箱:wjzyws@163.com
韶關市武江區衛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9日
韶關市武江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健康廣東2030”規劃》《健康廣東行動(2019-2030年)》《廣東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廣東省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韶關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有關要求,結合我區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
職業病防治工作事關廣大勞動者健康福祉,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是健康中國、健康廣東、健康韶關建設的重要內容。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武江區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大力強化職業病防治工作統籌領導和組織部署。全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和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職業健康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區職業病危害治理能力不斷增強,重點行業用人單位防治管理水平、監管執法和技術支撐能力、重點職業病監測能力和職業病診斷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初步形成政府依法監管、用人單位全面負責、勞動者和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良好局面。
“十三五”期間,在上級部門的統一指導下,我區各部門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強化行業監管,相互協同配合,基本形成了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職業衛生監管水平明顯提升,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環境得到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有效遏制了職業病的發生。自2019年政府機構改革后,我區職業健康監管的職責由原區安監局劃轉到區衛生健康局,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上級要求,認真開展職業健康相關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有37家重點行業用人單位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網上申報。
“十四五”期間,全區職業病防治工作仍然面臨一系列問題和挑戰,突出表現在: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交織疊加。粉塵、毒物、噪聲等傳統職業病危害的防治壓力依然很大。隨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的廣泛應用,新舊職業病危害疊加,工作相關疾病問題日益顯現。二是職業病預防控制和救治保障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與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部分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法治意識不強,職業衛生防護意識及管理仍然薄弱,職業健康培訓率較低,個人防護不到位。職業病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三是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技術服務能力比較薄弱。職業健康信息化引領支撐作用尚未健全完善,職業健康服務體系還不能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區級職業防治網絡仍未健全。四是職業病防治基層基礎亟待進一步夯實。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能力薄弱問題突出,職業衛生人才尚不能滿足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職業病康復領域缺乏領軍人才,預防-治療-康復的綜合性防治路徑尚未完成構建。五是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力量不足,與繁重防治任務不相匹配;監管執法仍以傳統的監督抽查為主,監督管理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改進,執法力度有待加強。六是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和社會共識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力度廣度不夠,媒體公益宣傳和社會公眾關心、支持職業病防治、關愛勞動者職業健康的共識需要提高,職業健康宣傳教育仍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勞動者健康和安全為中心,以全職業人群、全工作周期職業健康為出發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三方責任,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推進職業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推進健康中國、健康廣東和健康韶關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防控,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采取工程技術、個人防護和管理等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提升衛生工程防護、風險監測評估、診斷救治能力。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聚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持續推進粉塵、毒物、噪聲和輻射等危害治理,強化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風險評估,實現精準防控。
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施策。堅持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勞動者健康為中心轉變,深化傳統職業病防控,逐步開展工作相關疾病預防,推進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等政策工具,構建職業健康工作新格局。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完善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堅持約束和激勵并重,落實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合力推進職業健康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防控,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基本完善,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相適應的職業病防治監管和技術支撐體系基本形成。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職業病危害預防治理。在產業轉型升級、標準規范制定、技術升級改造和中小微企業幫扶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工作。組織對“十三五”以來以及新報告職業病用人單位開展重點治理。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健康培訓等制度。以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專項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機制,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實施重點行業領域聽力保護行動,從噪聲危害監測、健康教育培訓、聽力保護指導及效果評估、早期健康篩查、臨床診斷治療等關鍵點預防和控制噪聲危害。加強職業活動中新發現危害的辨識評估和防控,開展肌肉骨骼疾患和職業緊張預防等防治行動。各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要積極協助和技術指導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司法等部門加強環衛工人、“兩客一危”從業人員以及從事勞動改造服刑人員等重點領域或特殊機構相關人員的職業健康保護。充分發揮產業、職業健康等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職業健康工作。
(二)加強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職業病預防宣傳培訓,從工傷保險基金安排工傷預防費用于職業病預防宣傳培訓。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文化氛圍。推進將職業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機構和學校等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推動建立職業健康科普知識庫。實施職業健康培訓工程,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加強醫療機構重點科室醫務人員的職業病法規、職業病診療知識宣傳培訓,提升臨床醫務人員及時發現、報告疑似職業病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意識和能力。把健康企業建設納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重要內容,按照重點行業領域健康企業建設指南,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完善與勞動者健康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建設整潔衛生、綠色環保的健康環境,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輔導等健康服務,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包容的健康文化,建設一批健康企業。加強重點行業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與干預,支持鼓勵礦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公安、救援、交通運輸等單位,積極開展“職業健康達人”評選推薦活動。
(三)提升職業病救治保障水平。加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強化監測質控工作,完善監測工作與監管執法以及用人單位整改有效聯動。按照“省市診斷、省市縣救治、基層康復”的原則,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絡。持續實施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將塵肺病等職業病重點行業職工依法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做好各項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筑牢重點職業病患者的醫療保障體系,加大擴面力度,按規定做好職業病患者的醫療保障。建立衛生健康、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工會等單位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及時共享新診斷的職業病患者信息,推動實現職業病治療費用全省聯網結算,依法依規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及時排查新增患者的經濟困難狀況,加強對符合條件職業病患者的生活救助、醫療救助,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低保邊緣、低保臨界)家庭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落實屬地責任,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落實醫療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
(四)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工作。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建立健全市、區向鄉鎮(街道)延伸的職業衛生執法體系,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提升職業衛生執法隊伍和執法協助人員的裝備水平。實施執法能力提升項目,依托市衛監所,加強鄉鎮(街道)級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升隊伍專業能力和監管執法水平,實現市、區、鄉鎮(街道)職業衛生技術人員與衛生監督人員聯合監督檢查常態化。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職業健康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推動未設置衛生監督機構的鎮街將職業健康監督執法納入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執法機制,加強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風險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專項執法。推進分類分級監管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執法模式。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加強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監督管理。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認真履行防治責任,增強勞動者職業病防范意識。督促指導國有企業率先依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逐步建立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健全完善塵肺病康復站點的運營管理,探索依托定塵肺病康復站點,建設集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危害監測、健康損傷篩查、職業病康復等功能為一體的“職業健康小屋”。推動將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納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職責。加強重點職業病診療,轄區內確定至少1家基本滿足本地區需要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轄區內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工作,提高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職業病篩查、診療、康復的能力。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加強職業病防治服務質量控制,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推動形成布局合理、服務規范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體系。
(六)加強職業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職業健康人才培養體系,實施職業健康監管、放射衛生監管和職業健康技術、放射衛生技術等人才梯隊培訓。加大職業健康人才引進力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要將職業健康教育內容納入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等相關課程。
(七)加強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進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協同管理和服務。依托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和市級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加強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實現職業健康相關信息的協調聯動。按照便民利企、優化服務的要求,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服務”。規范職業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數據安全。強化數據統計與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領導,形成共治合力。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及民生工程,制定和實施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要將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改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評價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建立健全完善考評指標和責任制度。充分發揮區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和協調推動作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職業病防治相關工作,加強聯防聯控,形成防治監管合力。
(二)加快政策融合,形成協同局面。以推動職業病防治事業高質量發展、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完善職業病防治法治體系。綜合運用金融、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在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優惠等方面,調動用人單位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在“大衛生”“大健康”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要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
(三)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順利實施。要建立穩定的職業健康事業投入機制,根據職業健康工作形勢,合理統籌安排、保障工作所需經費,加強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管理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按計劃順利完成。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治理、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健康培訓、職業健康監護、個人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等的費用。
(四)加強督查評估,確保規劃落實。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專項督查和考核評估工作,區將于2023年12月前組織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和區域職業健康風險評估;2025年12月底前組織規劃實施的終期評估。區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單位,對各鄉鎮(街道)加強指導督促。鄉鎮(街道)要明確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落實落細各項工作,確保規劃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