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關市武江區地方公路管理站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機構設置:我站為武江區政府直屬正科級行政類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計財股)、基建股、養護股、路政股4個內設機構,另設西河、西聯、重陽、龍歸、江灣5個農村養護道班。主要承擔轄區內478.5公里(其中縣道69.666公里,鄉道331.769公里,村道78.347公里,橋梁43座)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路政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編制、上報轄區內農村公路規劃、建設計劃、養護計劃,并按審批計劃組織實施。
(3)承擔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按分級管理規定,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審核,施工許可審批,組織或監督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
(4)承擔轄區內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按分級管理規定,組織或監督指導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作,編報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預算,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管理所屬道班,采取措施提高路況,保障公路暢通。
(5)行使轄區內農村公路行政管理職能,保護路產,實施路政巡查,審批鄉村公路路政許可,維持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6)做好轄區內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編報農村公路防災、抗災、搶險應急預案,配合當地政府做好農村公路交通戰備、應急搶險工作。
(7)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路況交通情況統計調查和信息化管理。
(8)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核定事業編制10名,現有在職在編人員8名,退休人員3名,站部臨時聘用人員4名,站屬養護道班臨時聘用養護工17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努力提高公路養護質量和公路服務水平,確保公路暢通;加強公路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積極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各鎮做好通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的組織實施;加大路政巡查力度,有效保護管養路段路產路權。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237.3萬元,屬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其他收入撥款,與上年預算持平。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237.3萬元,屬于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其他收入撥款,與上年預算持平。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101.26萬元,占預算撥款42.67%,比上年減少18.4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0.9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1.28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136.04萬元,占預算撥款57.33%,比上年增加20.26%,主要為:養護工程費用134.04萬元,購養護設備2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含會議費)為0.4萬元,比去年減少2.1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站沒有核定公務用車編制,故取消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預算安排計劃;公務接待費減少0.1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4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9萬元,包括辦公費0.69萬元、郵電費0.38萬元、公務接待費0.4萬元、工會經費0.83萬元、福利費4萬元、其他費用2.7萬元。
(二)政府采購預算0.96萬元,包括購買辦公用紙0.16萬元,其它用品0.8萬元。
(三)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美麗鎮村建設,完成通20戶以上自然村農村公路路面硬化15公里;打通行政村與國、省、縣道主干道連接的“毛細血管”,加快未通客運班車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寬改造及生命防護工程15公里;完成鄉道以農村公路重點路段安全隱患治理170公里,實現農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安全防護水平顯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項目。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單位無此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單位無此情況。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