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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政協預算公開

發布日期:2018-02-09 15:11:00 來源: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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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政協預算公開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2018年區政協預算組成單位共1個,為政協機關,機關內設兩科一室:辦公室、組織聯絡科、宣傳教育科(掛提案工作科)。

其中辦公室負責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及政協其他會議的材料、會務籌備工作;組織實施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和主席會議的決議、決定;協調組織各專門委員會的視察、參觀、調研和座談會等活動;調查研究本區重點項目建設的情況,做好調查綜合,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區委、區政府參考;負責收集和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聯系和溝通區委、區人大和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保持與市政協和各地方政協組織的橫向聯系;負責起草、校對、文印、收發等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辦公經費財務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協、區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負責其他行政事務。

組織聯絡科負責聯絡和接待各地政協來訪人員及本會組團出訪的聯系組織工作;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群眾團體,促進各方面的團結和合作;協助做好區政協委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聯系和組織各專委會開展考察、參觀、調研、聯誼等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宣傳教育科負責愛國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政策的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起草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及有關重要會議的文件等文字材料;開展調查研究、總結和交流政協工作經驗;負責新聞報導、信息工作和編輯《武江年鑒》、《檔案》政協部分;負責委員提案的征集、整理、交辦、催辦和跟蹤督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區政協共有行政編制12名,含正副主席行政編制6名,行政編制6名現實有人員12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5名;辦公室主任1名;組織聯絡科科長1名,副科長1名;宣傳教育科科長1名,宣傳教育科主任科員1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召開政協年度例會;開展視察活動和外出考察活動;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工作站日常運作;組織政協干部參加培訓活動;“委員之家”網絡平臺日常運營及維護;按有關通知參加外事活動。

(四)武江區政協負責本級預算的匯總公開工作。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313.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13.72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比上年增加了56.88萬元,增幅22.15%,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313.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313.72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284.72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90.76%,比上年增加27.88萬元,增(減)幅10.86%,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21.3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8.3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4.95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29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9.24%,與上年預算相比,增加7.41%。其中:1、閉會期間日常工作經費4萬元;2、政協聯系群眾工作站工作經費5萬元;3、政協例會工作經費10萬元;4、政協委員視察及履職經費1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1.70萬元,與上年數相比持平。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1.7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70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28.38萬元,包括辦公費2.5萬元、印刷費2萬元、手續費0.5萬元;郵電費0.8萬元、差旅費1.5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6萬元、維修(護)費0.7萬元、專用材料0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3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萬元。

(二)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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