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關市武江區婦女聯合會預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八、預算績效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2017年預算組成單位1個,是武江區婦女聯合會,主要職能是作為區委領導下的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群眾團體,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婦聯部署的各項工作;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教育引導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在農村和城鎮婦女中組織開展富有婦女特色的勞動競賽活動,動員和組織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參與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發展;完成區委和市婦聯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有區婦兒工委辦。
(二)人員構成情況。
機關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行政在職人員2人,其中任主席1人,任副主席1人;退休人員4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指導組織各級婦聯,按照市婦聯和區委的工作部署,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全國婦聯第十一次代表大會精神,圍繞“全面發展、和諧共進”主題,以建設“堅強陣地”和“溫暖之家”為目標,以聯系婦女、服務婦女、教育婦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為根本任務,積極主動,探索推進基層婦聯組織改革,推進思想觀念、工作機制、組織建設、服務領域 “四個創新”,實現全區婦女工作的新突破和新發展。。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預算61.57萬元,比上年增6.05萬元,增幅10.90%,主要原因是在編在崗人員工作經費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1.57 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預算61.57萬元,比上年增6.05萬元,增幅10.9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61.57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54.57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8.63%。,比上年增6.55萬元,增幅13.64%,原因是在編在崗人員經費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9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3.4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和支出33.19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7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11.37%,與上年預算相比,比上年減0.5萬元,減少7.14%,原因是項目減少。其中:001項目“三八”、“六一”活動經費2萬元;;002項目巾幗文明崗建崗經費1萬元;003項目家庭教育、維權宣傳工作經費1萬元;004項目婦兒工委活動經費2萬元;005項目“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創建經費1萬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2.2萬元,比上年減0.2萬元,減幅9.1%,基本持平。其中辦公費0.5萬元、印刷費0.2萬元、手續費0.05萬元、郵電費0.08萬元、差旅費0.32萬元、公務接待費0.8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預算為0.85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85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六、政府采購情況。2017年本部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固定資產情況)。2017年本部門主要資產配置使用正常,無處置情況,無資產盤盈及資金掛賬情況;沒有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或處置國有資產取得的收益情況。
八、預算績效情況。2017年,主要工作目標有:完成指導鎮(街)婦聯工作開展,維權,推優評先,重大節日困難婦女兒童慰問,“三八”、“六一”活動籌備實施,巾幗文明崗、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婦兒工委辦等工作,依法合規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如無也應注明)。收入0萬元,支出0萬元。
十、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