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財政預決算 > 部門預算公開 > 2016年部門預算

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預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發布日期:2018-05-07 09:23:59 來源:本網站
打印

 

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預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八、預算績效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2016年預算組成單位1個,是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一管理全區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擬訂本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區直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協調區直機關之間、區直機關與鄉鎮(街道)機關之間的職責分工。負責擬訂本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區直及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區直及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區直及鄉鎮(街道)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區直及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有4個,分別為綜合股、行政機構編制股、事業機構編制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韶關市武江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區編辦的直屬行政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人員編制總數10人,實有人數7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實名制系統維護,機構編制核查,事業單位登記,權責清單行政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及標準化建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建設等。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91.63萬元,比上年增23.34萬元,增幅34.18%,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及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1.63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91.63萬元,比上年增23.34萬元,增幅34.18%,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及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91.63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84.93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92.69%,比上年增19.14萬元,增幅29.09%,原因是工資福利及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5.3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9.0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98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6.7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7.31%,與上年預算相比,比上年增4.2萬元,增長168%,原因是開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工作。其中:專項業務4.2萬元;其他組織事務支出2.5萬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9.6萬元,比上年增3.2萬元,增幅50%,原因是辦公必要支出增加。其中辦公費2.6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6萬元、差旅費1萬元、會議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0.3萬元、工會經費1.04萬元、福利費0.8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3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0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4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預算為0.3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0.3萬元,原因是有公務接待需求。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3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0.3萬元,原因是有公務接待需求。

六、政府采購情況。2016年本部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15.98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0萬元,工程類采購0萬元,服務類采購15.98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固定資產情況)。截止2015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產總額72926元,其中通用設備58428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14498元。因2014年本部門與區委組織部未分賬,故上年固定資產情況未單獨登記。

八、預算績效情況。2016年,主要工作目標有: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工作、權責清單行政體制改革、控編減編工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等5項工作,項目績效目標覆蓋率為100%,依法合規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

十、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相關附件: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