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區委宣傳部預算公開(補充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八、預算績效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2016年預算組成單位1個,內設宣傳股、理論股、網絡輿情監控股、辦公室。歸口管理單位有文明辦,下設機構有講師團。工作職能:負責本區意識形態、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共有編制12名,其中行政編制9名,講師團參公編制3名。目前,我部實有工作人員9名,其中行政編制7人,講師團參公編制1人,借調江灣鎮公務員1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簡單羅列)。
繼續加強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加強理論和形勢政策宣講教育;加強基層宣講和社科聯工作,在全區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網絡體系;按照省、市和區的要求,在南方日報、南方網及韶關日報、韶關電視臺等刊登各類專版、專題,做好《韶關日報》“重點”版報道工作,堅持正面宣傳,繼續傾力打造《湞武聚焦》新聞欄目;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加強公民道德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深化打造基層文明創建品牌;創文申名:以督導檢查為抓手,推動整改落實,以整治強化管理,改善城市環境,以主題活動為手段,提升市民文明素質,以公益宣傳為媒介,提升市民群眾對創文、申名的知曉率和支持度,以示范點建設為載體,以點帶面提升工作水平。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210.3萬元,比上年增加83萬元,增長65.2%,主要是工作任務量增加,工作要求更細化。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6.8萬元,其他收入73.5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210.3萬元,比上年增加83萬元,增長65.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136.8萬元,項目收入撥款安排支出73.5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136.8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35%。比上年增加36萬元,增長35.7%,主要是人員調整。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0.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5.2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73.5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20%。與上年預算相比,比上年增加47萬元,增長177%,主要是工作項目多,任務重。
其中:網絡輿情經費1萬元;社科聯經費0.5萬元;理論學習經費1萬元;創文、鞏衛、申名工作經費3萬元;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經費1萬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經費1萬元;韶關電視臺《湞武聚焦》經費20萬元;新華黨政客戶端經費25萬元;韶關日報重點版經費20萬元;組織宣講經費1萬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10.8萬元,與上年增加4.4萬元,主要就是人員增加,人頭經費標準增加。其中辦公2.25萬元、印刷費0.9萬元、郵電費0.27萬元、差旅費0.9萬元、其他費用6.48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為2.8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比減少30%,與決算數相比持平。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2.8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8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2018年本部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固定資產情況)。
2015年本部門占有國有資產的總額106.7 萬元,其中通用設備103.4萬元,專用設備2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共1.3萬元.
八、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主要工作目標有:完成理論學習、宣傳報道、網絡輿情監控、創文等4項工作,實施10個項目,依法合規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如無也應注明)。
2016年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十、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