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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共青團武江區委員會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發布日期:2016-02-01 18:18:59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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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團韶關市武江區委員會

2016年共青團武江區委員會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團區委是區委領導下負責青年工作的群眾團體,無內設機構,部門主要職能如下:

1、貫徹執行區委和團市委的工作部署,制定我區共青團發展戰略,年度計劃和改革的總體規劃及相關配套措施,并推動實施,指導各級團組織開展工作。

2、緊緊圍繞委、政府中心工作,緊跟武江經濟、社會發展步伐,緊貼青年群體需求,廣泛開展青年人才開發工程、青年文化工程、青年就業創業工程、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動、青年文明號、保護母親河行動、新農村·新青年發展計劃、中小學生素質拓展計劃等工作,竭誠為全廣大團員青年成長成才服務

3、組織青年開展各項勞動競賽和突擊活動,開展服務于社會的青年志愿者活動;指導和幫助各級團組織建立青少年活動陣地和青年服務機構。

4、向黨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見和要求,宣傳青年工作法規,組織青年開展社會監督,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5、強化團的自身建設,積極探索區域共青團整體化建設,加強新經濟領域和新社會組織建團工作加強團的干部隊伍和團員隊伍建設,組織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努力為黨組織輸送新鮮血液和優秀青年人才。

6、加強對青少年群眾團體的領導,拓展共青團工作領域,指導少先隊、青年聯合會、青年企業家協會、青年志愿者協會按照團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7、完成區委和團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說清楚編制和實有人數)

團區委現有行政編制人數2名,實有行政在職人數2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開展五四青年節活動:根據《團章》第二十六條、三十五條有關規定,要維護團員與青年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同時,根據團中央、團省委、團市委等關于做好五四青年節活動的有關要求,需要積極開展五四青年節系列活動。此項工作的經費預算為:10000元。

2、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團區委作為全區創文工作的重要組成部門,2016年將進一步加強我區志愿服務工作,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開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此項工作主要包含招募志愿者、舉辦志愿者培訓會、完善志愿服務制度、開展具體志愿服務活動等。該項工作經費預算為:10000元。

3、陽光行動工作經費:根據《關于印發<“陽光行動——廣東省青少年健康成長守護工程”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6年)>的通知》(粵綜治委預青字〔2013〕14號)文件要求,需進一步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青少年預防犯罪工作,著力幫扶特殊青少年群體健康成長,共建共享和諧韶關、平安武江。該項工作經費預算為5000元。

4、鎮團委工作經費: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共青團中央、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支持和推動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財行﹝2012﹞485號)文件精神,要求將鄉鎮、街道團組織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由縣級財政按照每個鄉鎮、街道團組織工作經費每年不少于2萬元的標準,統一撥付工作經費。此項經費預算為:35000元。

5、團代會經費:根據《團章》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我區團代會應每三年舉行一次,但我區上一次舉行時間為2007年,距今已近10年,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團的工作,團區委決定于2016年召開團代會。該項工作經費預算為:20000元。

二、收入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30.34萬元,比上年16.48萬元增加13.86萬元,增長84%。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30.34萬元,比上年增加13.86萬元,增長84%,主要原因是在職工作人員由1名增加至2名,基本支出增加。2016年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22.34萬元,占73.6%,比上年9.48萬元增加12.86萬元,增長135.6%,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6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8萬元,占26.4%。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含會議費)為1.4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0.5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會議費0.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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