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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團區委決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發布日期:2018-05-07 15:36:59 來源: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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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團區委決算公開(201857日補充公開)

      

 

第一部分   團區委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團區委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團區委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團區委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團區委是區委領導下負責青年工作的群眾團體,無內設機構。

(二)部門主要職責

團區委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團委的部署的各項工作,指導我區各級團組織開展工作;緊貼青年群體需求,廣泛開展青年人才開發工程、青年文化工程、青年就業創業工程、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行動等工作;指導和幫助各級團組織建立青少年活動陣地和青年服務機構;向黨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見和要求,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加強對青少年群眾團體的領導,指導各團體按照團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完成區委和團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部分   團區委2016年部門決算表

各部門應當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沒有數據的表格也要公開,并在合計欄以零填列。(具體格式見附表)

 

第三部分   團區委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團區委2016年度總收入63.8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63.8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27.1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99萬元,增加7.92 %。主要原因:工作人員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

5.其他收入36.6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6.69萬元,增加424.12%。主要原因:工作任務增加。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團區委2016年度總支出51.1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1.1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9.34萬元,主要用于群眾團體事務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5.8萬元,增長264.40%主要原因是年初在職工作人員增加。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3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醫療保障。比上年決算數減少0.07萬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員減少。

6.住房保障支出1.4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改革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22萬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員減少。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團區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62.8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2.81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3.47萬元,增長110.32%;主要原因是人員和工作任務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持平。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團區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51.1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1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0.81萬元,增長68.59%;主要原因是人員和工作任務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49.34萬元,主要用于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0.39萬元,主要用于醫療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1.42萬元,主要用于公積金支出。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團區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21萬元,完成預算0.55萬元的38.1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 完成預算0萬元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21萬元,完成預算0.55萬元的38.19%。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與上年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0.21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0.21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工作接待及加強與其他縣區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2016年,本部門無接待國外來訪團組;發生國內接待5次,接待人數共52人,主要包括上級團委、其他縣市區的團委及基層團委人員。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4萬元,比上年增加1.2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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