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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決算公開(補充公開)

發布日期:2018-03-30 16:48:00 來源: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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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決算公開(補充公開)

 

       

 

第一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6年決算組成單位2個,分別是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和武江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不設內設機構。武江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隸屬區殘聯管理,不設內設機構。

(二)部門主要職責

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主要負責開展和促進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勞動就業、職業培訓、文化、體育、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活動。

武江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辦理核發殘疾人證;區屬各用人單位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年審、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殘疾人求職登記、推薦就業以及就業需求調查等服務工作;開展庇護性就業工作。

第二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表

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總收入500.6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00.68萬元。財政撥款收入500.68萬元,比上年461.14決算數增加39.54萬元,增長9 %。主要原因是由于殘疾人生活津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人數增加及發放標準提高。

(二)2016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總支出503.59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03.5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決算93.9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6.5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0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1.31萬元。

 2016年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93.9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按照對應科目進行說明);

1.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行政運行、機關服務(項)決算支出54.7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37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員。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決算支出7.14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1.47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員,調整發放標準。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決算支出2.12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09萬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供給人員收入增加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增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決算支出0.1萬元,與上年決算對比無變化。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決算支出5.95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72萬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供給人員收入增加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費用增加。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決算支出23.88萬元。

(二)項目支出決算409.66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1%,與上年決算相比,增長5%。

2016年財政撥款安排的項目支出共409.6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決算支出286.32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37.92萬元。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決算支出12.84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84萬元。

3.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決算支出110.5萬元,比上年決算減少17.7 萬元。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03萬元,完成預算0.4萬元的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元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03萬元,完成預算0.4萬元的8%。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0.03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公務接待費支出0.03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8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固定資產賬面總額為17.53萬元。按照固定資產分類:通用設備10.63萬元;專用設備4.93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1.97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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