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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決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發布日期:2018-05-07 09:20:00 來源: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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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決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第一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5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內設機構4個,分別為綜合股、行政機構編制股、事業機構編制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韶關市武江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區編辦的直屬行政單位。

二、部門主要職責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主管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一管理全區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擬訂本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區直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協調區直機關之間、區直機關與鄉鎮(街道)機關之間的職責分工。負責擬訂本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區直及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區直及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區直及鄉鎮(街道)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區直及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2015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為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第二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度總收入  75.0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74.5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74.55萬元,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3.事業收入0萬元,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4.經營收入0萬元,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5.其他收入0萬元,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度總支出  75.0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74.6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5.9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工資福利、公用經費、項目支出等,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支出2.03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3.住房保障(類)支出6.71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住房公積金。因2014年與武江區委組織部未分賬,2014年沒有做決算,故無法與上年決算數相比較。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74.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74.5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26萬元,增長9.17%;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和個人及家庭的補助有所調升;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74.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74.6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34萬元,增長9.28%;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和個人及家庭的補助支出有所調升;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相同。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8.98萬元,主要用于專項業務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56.92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公用經費、項目支出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2.0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等;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6.71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繳存。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韶關市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  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等于預算數。

2014年本部門與區委組織部未分賬,故無法與上年數據相比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26萬元,因2014年本部門與區委組織部未分賬,故無法與上年數相比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2015年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我部門在部門決算中未開展項目績效評價。

3.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2015年本區財政部門未組織開展有關重點項目績效評價,故無相關報告。

4.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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