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韶關市武江區社會工作委員會決算公開(2018年5月7日補充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武江區社工委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武江區社工委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7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
(二)部門主要職責
武江區社工委是主管社會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社會工作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區開展社會工作,督查檢查社會工作規劃、政策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負責推進和創新群眾工作,協調建立健全群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研究推動社會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創新。
第二部分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度總收入44.4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7.2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5.2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4.71萬元,增長235.1 %。主要原因:一是上一年度區社工委是新成立單位,辦公場所與辦公設備均未配齊,二是本年度為配齊辦公設備導致辦公經費增加,三是工作任務和工資福利增加。
2.無上級補助收入。
3.無事業收入。
4.無經營收入萬元。
5.其他收入2.0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4.46 萬元,下降68.6 %。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其他收入是區委政法委轉來辦公經費6.5萬元,二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是由市社工委撥付社會工作專項經費。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度總支出44.4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7.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決算30.2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4.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4.0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35萬元,日常公用經費2.81萬元。
2015年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30.2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決算支出26.87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22.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和工資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運行。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決算支出0.78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0.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和其他醫療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決算支出2.57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和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公積金。
(二)項目支出決算5.3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5.1%,與上年決算相比,減少38.4%。2015年財政撥款安排的項目支出共5.3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般公共服務決算支出5.39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1.06萬元,主要原因是:重點工作任務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有其他黨委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和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5.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2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17萬元,增長21.2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和工資福利增加;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7.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6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56萬元,增長18.4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和工資福利增加;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2.26萬元,主要用于黨委辦公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和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0.78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和其他醫療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江區社工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39萬元,下降100 %。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39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本單位無“三公”經費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94萬元,比上年減少1.93萬元,降低17.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6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沒有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