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武人社監字〔2024〕第97號
被告知人:廣州名勝建筑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經調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為:你公司在奧園韶關印象八九地塊項目工程拖欠內墻粉刷班組盧*萍等9名勞動者工資合計267709元的行為。違反了以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規定。
現依據以下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工資的;(二)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拒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擬對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理:責令你單位立即支付盧*萍工資6080元、黎*文工資39043元、羅*新工資21025元、胡*釗工資10890元、胡*文工資6950元、文*兵工資48350元、羅*龍工資68790元、吳*波工資56731元、胡*肪工資9850元。
依照《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告知人如對該行政處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地 址:韶關市武江區建設路18號 郵 編:512026
聯系人:王先生 電 話: 0751-8628896
韶關市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