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 號)有關規定,韶關市武江區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預留規模落實方案,并征求了區級相關部門的意見,韶關市武江區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韶關市武江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莞韶創新產業園項目及附屬設施提升工程)》(編號:440203202202)使用0.3825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的相關要求,現將方案內容予以公告。
一、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原因
莞韶創新產業園項目及附屬設施提升工程擬用地4.1654公頃,根據現行規劃,項目用地中0.3825公頃不屬于城鄉建設用地,不能滿足建設需求,需要對武江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局部修改。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快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方案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59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 號)規定,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應重點保障尚未確定選址的省、市重點項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農村建設和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目前,我區的省、市重點項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農村建設和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需求已基本滿足,為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振興發展,實現跨越發展,我區自愿將部分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用于保障莞韶創新產業園項目及附屬設施提升工程的用地需求。
二、預留規模落實情況
本項目落實地塊位于西聯鎮陽山村,根據武江區202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本項目擬落實地塊現狀地類為農用地0.2125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0.2023公頃),建設用地0.0192公頃,未利用地0.1508公頃。本項目擬使用0.3825公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沒有超出武江區剩余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武江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數量。
落實預留規模過程中武江區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各類建設用地規模保持不變。
三、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韶關市武江區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2年6月30日
四、公告方式
在韶關市武江區門戶網站進行公告,同時在西聯鎮及項目所涉村委公示欄張貼公告。
附件:
1.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2.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對比表
3.《韶關市武江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莞韶創新產業園項目及附屬設施提升工程)》相關圖件。
韶關市武江區自然資源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3:《韶關市武江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莞韶創新產業園項目及附屬設施提升工程)》相關圖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