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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補繳2022年7月至9月緩繳醫保費的溫馨提醒

發布日期:2023-03-29 10:54:43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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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18 號)規定,我市中小微企業緩繳的所屬期為2022年7月至9月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最遲應于2023年3月底前補繳,為了不影響貴單位醫療保險待遇,現將有關事項溫馨提醒如下:請尚未繳納2022年7月至9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完成費款繳納。逾期未繳納的,稅務部門將自2023年4月1日起依法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同時醫保部門將自2023年4月1日起暫停支付該單位全部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從補繳完成后的次月起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韶關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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