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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
韶武財采決〔2025〕1號

發布日期:2025-03-12 10:04:23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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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訴人:深圳澤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法定代表人:邱群

  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南聯社區碧新路(龍崗段)2038號錦龍名苑5棟3單位3B

  被投訴人1:韶關市武江區應急管理局(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韶關市武江區建設路29號武江區科創園天紫路演中心3號棚

  被投訴人2:廣東信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韶關市湞江區鑫金匯智匯小鎮創業樓4樓

  投訴人因對采購代理機構就“武江區救災救援物資購置項目(一期)”(以下簡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DXY-GY-2024D123)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于2025年2月17日依法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投訴人請求:

  1.請求韶關市武江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對我公司深圳澤昌實業有限公司的投訴事項1“采購標的名稱是橡皮艇不是PVC,中標人提供PVC材料檢測報告(檢測機構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報告編號:SH2400852)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標▲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所投產品的檢測(驗)報告原件的掃描件”、投訴事項2“中標人提供防爆合格證證書編號:CLEx21.0454沒有CMA認證標志,未體現塵爆場所使用防爆標志、標準或文字,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在氣爆和塵爆場所均可使用。(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投訴事項3“中標人提供防爆合格證證書編號:SYEx23.08189X,2.可代表功率:6W、3W,未體現聚光、泛光文字,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聚光功率≥3W、泛光功率≥6W。(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調查取證或組織質證,以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2.請求韶關市武江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對我公司深圳澤昌實業有限公司的投訴事項4“廣東數字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十一、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中5.區級物資倉庫-移動水囊制造商濰坊潤澤液袋有限公司實際不存在,屬于提供虛假《中小企業聲明函》謀取中標”“項目實施方案(8.0分)、質量保證措施(7.0分),我公司僅得7分”調查取證或組織質證,以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3.請求韶關市武江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責令被投訴人、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依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五條(三)質疑事項、質疑答復的具體內容、真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4.請求韶關市武江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依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二條(二)的相關規定,依法確定投訴人為中標供應商。

  投訴人稱:

  投訴事項1:

  招標文件區級物資產品序號13、橡皮艇,采購標的名稱是橡皮艇不是PVC,中標人所投產品橡皮艇(品牌:邁特熊/型號:SD430),提供的PVC材料檢測報告(檢測機構: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報告編號:SH2400852)不符合本項目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和服務要求(▲9、撕裂強力:經向≥630N,緯向≥730N。▲10、中性鹽霧試驗48h無變色、無失光、無開裂、無起泡。▲11、紫外人工氣候老化試驗48h無變色、無起泡、無開裂、無脫落。▲12、拉伸強度:經向≥3800N/50mm,緯向≥4300N/50mm。▲13、拉斷伸長值:經向≥42mm,緯向≥31mm。)注:以上標▲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所投產品的檢測(驗)報告原件的掃描件)橡皮艇的產品檢測報告;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嫌疑。

  投訴事項2:

  中標人所投鎮級物資產品序號8、手電筒(品牌:鑫光眾晟/型號:BXZ7101,提供的防爆合格證(檢測中心:國家低壓防爆電器質量檢驗檢測中心(遼寧),證書編號:CLEx21.0454)不符合本項目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和服務要求2、防爆等級:不低于Ex db ib IIC T6 Gb,在氣爆和塵爆場所均可使用;(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嫌疑。

  投訴事項3:

  中標人所投村級物資產品序號6、多功能應急手電筒(品牌:鑫光眾晟/型號BXZ6603),提供的防爆合格證(檢測中心:機械工業低壓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證書編號:SYEx23.08189X)2.可代表功率:6W、3W,未體現聚光功率、泛光功率文字,不符合本項目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和服務要求3、產品由2節18650電池(DC3.7V,2200mAh)并聯供電,電池最高開路電壓DC4.2V,電池最大短路電流3.3A;聚光功率≥3W、泛光功率≥6W。(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嫌疑。

  投訴事項4:

  廣東數字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為中標人,相關附件合同包1:中小企業或殘疾人福利單位聲明函(廣東數字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十一、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中5.區級物資倉庫-移動水囊制造商濰坊潤澤液袋有限公司實際不存在,屬于提供虛假《中小企業聲明函》謀取中標。廣東數字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投標報價7,344,850.00元,價格得分22.63分有扣除比例10%(按貨物由中小微企業制造價格扣除比例10%),我公司深圳澤昌實業有限公司價格得分28.80分未扣除比例10%(未按貨物由中小微企業制造價格扣除比例10%)。

  采購代理機構稱:

  關于投訴事項1:

  2025年02月06日,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進行協助答復,對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橡皮艇的檢測報告進行復核,并根據招標文件的采購需求中已列明橡皮艇“全部采用優質氣艇布料1.2T1000D/PVC”,經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其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橡皮艇檢測報告有效,檢測報告中以下參數(9、撕裂強力:經向≥630N,緯向≥730N。▲10、中性鹽霧試驗48h無變色、無失光、無開裂、無起泡。▲11、紫外人工氣候老化試驗48h無變色、無起泡、無開裂、無脫落。▲12、拉伸強度:經向≥3800N/50mm,緯向≥4300N/50mm。▲13、拉斷伸長值:經向≥42mm, 緯向≥31mm。)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因此評標委員會提出以下答復意見:中標人投標文件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與原評審結論一致。

  關于投訴事項2:

  2025年02月06日,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進行協助答復,對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手電筒的防爆合格證進行復核,并根據招標文件中的采購需求“2、防爆等級:不低于Ex db ib IIC T6 Gb,在氣爆和塵爆場所均可使用;(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經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投標文件中已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防爆等級:Ex db ib IIC T6 Gb,因此評標委員會提出以下答復意見:中標人投標文件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與原評審結論一致。

  關于投訴事項3:

  2025年02月06日,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進行協助答復,對中標供應商提供的多功能應急手電筒的防爆合格證進行復核,并根據招標文件中的采購需求“3、產品由2節18650電池(DC3.7V,2200mAh) 并聯供電,電池最高開路電壓DC4.2V,電池最大短路電流3.3A;聚光功率≥3W、泛光功率≥6W。(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經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投標文件中已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防爆合格證上已體現產品由2節18650電池(DC3.7V,2200mAh)并聯供電,電池最高開路電壓DC4.2V,電池最大短路電流3.3A;可代表功率:6W、3W,可代表功率的數值范圍在招標要求的聚光功率≥3W、泛光功率≥6以內,因此評標委員會提出以下答復意見:中標人投標文件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與原評審結論一致。

  關于投訴事項4:

  2025年02月10日,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進行協助答復,經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對中標供應商廣東數字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質疑供應商深圳澤昌實業有限公司的投標文件進行復核,評標委員會提出以下答復意見:(1)中標人投標文件提交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填寫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未發現存在所屬行業或劃型不實情況,應當給予相應扶持政策。對于《分項報價表》中品牌名稱“澤潤”與制造商名稱中“潤澤”有不一致情形屬于明顯文字錯誤,濰坊澤潤液袋有限公司為真實存在的在營企業也有事實依據,不影響對中小企業的認定,與原評審結論一致;(2)本項目為貨物采購項目,根據深圳澤昌實業有限公司投標文件提交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顯示“多功能應急手電筒”制造商為中型企業,因此不是所有貨物均由小微企業制造,不應當給予價格扣除,與原評審結論一致。

  采購人稱:

  對投訴事項1、2、3、4的答復情況與代理機構的一致。

  經調查,本機關查明∶

  “武江區救災救援物資購置項目(一期)”(項目編號:GDXY-GY-2024D123)預算金額8,084,556元,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2024年12月10日,采購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2025年1月15日,代理機構發布結果公告。2025年1月22日及1月26日,投訴人提出質疑;2025年2月8日及2月12日,代理機構答復質疑;2025年2月14日投訴人提起投訴。本項目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以上事實,有投訴人提交的投訴材料,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提交的答復材料及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等佐證。

  經審查,本機關認為:

  關于投訴事項1:

  根據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要求,本次采購的區級物資產品序號13、橡皮艇,主要技術參數6“全部采用優質氣艇布料1.2T1000D/PVC,采用高溫熱合加工工藝,確保膠水熱融合度高,同時滿足氣密性、耐磨性極好、使用壽命長等性能要求”。因此評標委員會根據PVC材料檢測報告作出評分決定,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經核實,中標人提供的檢測報告由具備相應的檢測機構出具,報告真實有效。未發現中標人有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違法行為,投訴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

  關于投訴事項2:

  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要求,本次采購的鎮級物資產品序號8、手電筒,主要技術參數2“防爆等級:不低于Ex db ib IIC T6 Gb,在氣爆和塵爆場所均可使用;(提供有CMA認證標志的防爆合格證)”。經核實,中標人提供的手電筒防爆合格證(檢測中心:國家低壓防爆電器質量檢驗檢測中心(遼寧),證書編號:CLEx21.0454)具有CMA認證標志,顯示該產品防爆等級達到Ex db ib IIC T6 Gb標準,出具報告的機構具備國家認可的檢測資質,報告真實有效。因此,評標委員會根據防爆合格證作出評分決定,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此外,中標人提供的手電筒產品檢測報告顯示,所投產品符合招標文件技術參數2“在氣爆和塵爆場所均可使用”的要求。綜上,未發現中標人有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違法行為,投訴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

  關于投訴事項3:

  經核查,中標人所投村級物資產品(序號6、多功能應急手電筒)出具的防爆合格證(檢測中心:機械工業低壓防爆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證書編號:SYEx23.08189X)具有CMA認證標志,該產品可代表功率分別為6W和3W。其數值范圍滿足招標要求規定的技術參數要求(聚光功率≥3W、泛光功率≥6W)。經查證,出具該檢測報告的機構具備相應的檢測資質,報告真實有效。未發現中標人有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違法行為,投訴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

  關于投訴事項4:

  (1)中標人提供的移動水囊產品合格證顯示規格型號:2T澤潤,制造商:濰坊澤潤液袋有限公司。經查核,中標人提供的產品移動水囊制造商確為濰坊澤潤液袋有限公司,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顯示該公司為在營企業,即該產品的生產企業事實存在。因此中標人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聲明企業名稱中“潤澤”與制造商名稱“澤潤”表述不一致應屬筆誤,不影響企業主體資格認定。綜上,未發現中標人有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違法行為,投訴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

  (2)根據投訴人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顯示,“多功能應急手電筒”制造商為中型企業,不符合招標文件“貨物由小微企業制造”價格扣除條件。經復核,原評審結論認定準確,程序合規。

  綜上,本機關作出處理決定如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不成立,駁回投訴。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韶關市武江區財政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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