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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某小區物業問題

發布日期:2023-07-28 16:14:17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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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

    某小區物業在未經得一期業主同意,將小區業主共有部分的 泳池出租給第三方經營。且物業在此期間,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小區。此行為已嚴重危害到小區業主的財產及生命安全。望有關部門重視。小區小孩眾多,現由是暑假假期,下樓玩耍的小朋友非常多。小區隨意讓外人進入園區,增加了小區小孩游玩的風險。同時增加了業主財產安全風險。在此期間,游泳池方把小區的門禁卡外交給別人,縱容外來人員肆意進來,有些小孩子進不來,還用腳踹開門,這一點物業方也知道,也承認踹門進來,可以查看監控。再者就是沒有配備醫務室,醫務人員,不區別完善的條件。望及時處理,如相關只能部門不能給與處理。我們小區將上訪到相關部門。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我單位已知悉,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根據某小區商品房的買賣合同第十章第二十二條:“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及某小區商品房的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第十五條7.:“本項目中未計入公共分攤面積或業主沒有獨產權的場所,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車庫、車位(非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會所(如有)等的所有權歸出賣人所有;人防工程(如有)等物業設施的使用權、收益權歸出賣人所有。”,該游泳池非業主共有的小區公共區域。

    在收到市民反映后,區住建局會同西聯鎮人民政府就某小區游泳池的問題對物業公司、開發商進行了約談。針對市民反映的問題,區住建局已要求物業公司將小區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物業服務的日常管理內容,嚴格管理進出人員,加強游泳池及門崗的巡查檢查工作。同時,針對外來人員進入小區游泳的,需及時做好身份核實、登記等工作。下一步,區住建局也將持續關注小區的安全管理問題。

    感謝您對武江區住建局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韶關市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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