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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區購房小孩上學的問題

發布日期:2021-02-26 11:46:21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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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區購房小孩上學的問題

  

    群眾反映:

    2020年4月,市民在武江區某小區購買了房子,其表示因是外地戶口是為了小孩上學才購買的房子,2021年2月7日上午10時,其致電武江區教育局電話:8153377咨詢小孩辦理入學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2021年后的政策是其要在武江區購買3個月社保的記錄,其表示其在廣州買了17年的社保了,但工作人員表示廣州的社保不認可一定要武江區的。其表示其了解到購房前是沒有購買社保的要求的。

    現市民希望有關部門前往調查要求按其購房前的政策給其的小孩辦理入學,請跟進,謝謝。

    

    處理回復:

    尊敬的網民朋友:

    您好!您的咨詢“武江區購房小孩上學的問題”已收悉,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按《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武江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目前外來務工子女需要在我區入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武江區一年級新生網上報名信息表(家長在網上錄入信息,確認無誤后打印并簽名);

    2.兒童及監護人的戶口簿;

    3.兒童出生證;

    4.監護人有效的武江區城區固定住所證明,所提供的證明應含有以下情形之一:

    4.1.監護人的不動產權證;

    4.2.監護人的《租房合同》,合同在有效期內且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合同簽約日期應在現場審核資料的時間之前,同時還需提供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監護人居住證明。

    5.監護人有效的武江區城區工作證明,所提供的工作證明應含有以下情形之一:

    5.1.監護人在武江區城區工作的務工單位證明;

    5.2.監護人在武江區城區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按《關于規范有序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的通知》(韶教基〔2020〕2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監護人需要提供在武江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監護人在武江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查驗仍然在參保,購買社會保險連續繳費3個月以上,提供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作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計算截止時間至資料現場審核之日)

    6.居住證(非韶關市戶籍者提供)。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簽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或持有正在辦理《居住證》的回執。監護人固定住所證明的地址必須與居住證證件(回執)上的地址一致,不一致的以居住證證件(回執)上的地址為依據。

    咨詢電話:8153377或8153391。

    感謝您對武江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韶關市武江區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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