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民群眾:
你們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堅持“預防為主、防滅結合、高效撲救、安全第一”方針,把“清明節和春季春耕”森林火災宣傳防控工作作為整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項任務、第一個環節來抓。清明節進山祭掃燃放煙花爆竹、燒香紙、點蠟燭和春季春耕野外燒荒取暖等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難度增大,加之春季林下可燃物干燥,極易引發森林火災,森林防火工作形勢十分嚴峻。為全力維護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森林資源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特致全區人民“文明祭掃、嚴防山火”的一封信:
★做森林防火宣傳者
廣大人民群眾:要持續開展“我志愿?我守護”森林防滅火志愿者活動,牢固樹立“森林火災重在防范”意識,積極倡導綠色祭祀、文明祭掃、安全祭拜、環保新風尚,主動向家人、朋友宣傳森林防滅火法律法規知識,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做綠水青山守護者
《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規定:韶關市實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森林特別防護期;本行政區域內的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一百米的范圍劃定為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期內,森林公園、旅游景區、自然保護區為森林高火險區;森林防火區野外禁止下列行為:(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自覺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規定,讓火源遠離森林,讓生態惠及人民,共筑生態武江。
★做違法行為監督者
廣大人民群眾: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自覺遵守《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積極舉報違規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災肇事者,主動制止違規違法野外用火行為,努力避免森林火災發生,保護好森林資源,為筑牢粵北生態屏障作出應有的貢獻!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情,應當立即向當地鎮政府或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森林火情報警電話:12119或0751-8610073。
韶關市武江區自然資源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