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振經濟、促進消費,支持商業活力,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擬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及符合條件的臨街商鋪開展外擺銷售和促銷活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局起草了《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現向武江區各鎮村(居)民和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以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出寶貴意見。電子郵箱:wjcgfzg@163.com,聯系電話0751-8846190。
征求意見期限:自公告發布日起7日內。
韶關市武江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提振經濟、促進消費,支持商業活力,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現就大型商業綜合體及符合條件的臨街商鋪開展外擺銷售和促銷活動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支持范圍
1.適用對象:大型商業綜合體、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證照齊全的臨街商鋪。
2.區域要求:大型商業綜合體不得超過紅線范圍,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證照齊全的臨街商鋪外擺區域不得超過建筑滴水線。同時需符合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等相關規定,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公共停車位等。
二、申請流程
1.提交材料:
(1)經營主體資質證明(大型商業綜合體提供產權證明、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證照齊全的臨街商鋪提供營業執照);
(2)外擺活動方案(含區域范圍圖、外擺時間、安全保障措施等);
(3)安全承諾書(承諾遵守相關規定,維護市容秩序)。
2.審批部門:中心城區(新華街道、惠民街道、西河鎮、西聯鎮)向城管部門申請;江灣鎮、重陽鎮、龍歸鎮向屬地鎮街申請。
3.審批時限:城管部門(屬地鎮街)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公示。
三、管理要求
1.規范經營:外擺商品需擺放整齊,不得影響行人通行;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散發傳單等擾民行為。
2.環境維護:負責外擺區域清潔衛生,每日收市后及時清理;配合城管部門開展日常檢查。
3.違規處理:對違反規定的,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外擺資格并依法處罰。
四、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結果反饋】關于《有條件開放商業外擺促銷活動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公告